2021
2021年
完成制定首份全球“范围一”和“范围二”温室气体排放清单。

完成制定首份全球“范围一”和“范围二”温室气体排放清单。
根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(TCFD)的要求完成了气候风险评估,并完成了首份“范围三”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制定。
我们宣布首个定量气候目标,即到2026年,将每单位自主生产商品的“范围一”和“范围二”排放量(自有和运营设施产生的排放)在2021年(基准年)基础上降低25%。
我们根据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(TNFD)和科学目标网络(SBTN)框架,开展了与自然相关的准备评估。此外,我们还发布了产品管理声明。